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熔融氟树脂二期及含氟换热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熔融氟树脂二期及含氟换热液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03197万元,在现有厂区北侧新征用地78亩,建设3000t/a改性PTFE、3000t/a氟橡胶、6000t/a含氟换热液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辅、环保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淄博市高青县高青化工产业园纵三路8号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1396435486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21层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31-81795815转830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建设单位邮箱(1159527451@qq),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提交至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安环部办公室。
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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