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醋酸丁酸纤维素产品优化提升技改项目(一期)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以下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醋酸丁酸纤维素产品优化提升技改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醋酸丁酸纤维素产品优化提升技改项目是在公司现有醋酸丁酸纤维素项目基础上进行产品优化调整,对项目中2400吨/年丁酸酐装置及配套设施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包括对丁酸酐装置改造提升、配套建设其上游原料正丁酸及异辛酸联产装置,改造项目涉及的储罐,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分期建设,本次仅对项目一期工程异辛酸装置进行评价,建成后年产异辛酸50000吨,副产混合醇醛(辛醇、异辛醛)15832吨。项目不新增用地,其余均依托厂区现有公辅系统。
现有项目概况: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均已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总 联系电话:0533-7698627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自公告发布之日,公众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8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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