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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经开区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3-07-17 新闻资讯 查看: 699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为目标,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招生政策、时间安排等向社会公开,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学校位置、办学规模、住宅分布、生源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各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招生片区范围,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兼顾、尊重历史的原则进行公办学校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公办学校招生条件及程序

(一)招生对象

1.区内户籍报名条件: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经开区辖区内户籍(简称经开区户籍,下同)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3年完成小学2018级(或六三制2017级)学业的经开区户籍的学生。

2.区外户籍报名条件:区外户籍人员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出生日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需在经开区具有合法有效稳定住所,同时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经开区有合法有效稳定工作。  

在规定时间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二)招生流程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7月24日17:00。

2.网上预报名方式: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或电脑登录网站https://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下载及使用方法、报名流程见附件1),以学生父母一方(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房产等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录、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审核: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将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核验未成功的学生请于2023年7月23日—7月24日9:00—17:00到相应线下审核点(平台提示的学校)进行报名审核。

区内户籍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已交房但未办理不动产证的新建小区,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入住资料或其他有效证件)。淄博市外小学完成五年级(或六三制小学完成六年级)学业需升入初中的外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资料。

区外户籍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已交房但未办理不动产证的新建小区,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或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合法有效稳定居住佐证材料、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或经开区个体营业执照(或公司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淄博市外小学完成五年级(或六三制小学完成六年级)学业需升入初中的外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资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外户籍人员子女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家长可于7月30日9:00—31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反馈需补审资料的学生请于8月1日—2日9:00—17:00到线下审核点(平台提示的学校)提交审核资料。

4.报到:审核通过的学生请于8月22日9:00—23日17:00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查看录取情况(建议做好截图),根据平台提示时间到学校报到。

(三)区内户籍学生延缓入学办理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于7月23日—24日9:00—17:00到相应片区小学领取填写《经开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户口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相关单据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区教育部门审核办理。

(四)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后待遇

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后,推行混合编班,义务教育段期间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报名将以当年相关政策为准。

(五)控辍保学工作

落实控辍保学入学通知书、复学通知书等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比对机制,防止学生辍学,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各校要全面建立学生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少年信息,便于学生入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四、学校招生片区情况

罗村镇、双杨镇、南郊镇划入经开区村庄户籍学生,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起始入学,可继续按照原区县入学政策进行报名,意向在经开区入学的,按村庄服务学校入学。罗村镇划入村庄及原双杨镇南铺村户籍子女接收学校,小学为聂村学校,初中为张店五中;双杨镇(不含南铺村)划入村庄户籍子女接收学校,小学为耿家小学,初中为张店六中;南郊镇划入村庄户籍子女接收学校,小学为李家小学,初中为张店六中。其他入学划片与2022年保持一致,继续沿用原政策。

五、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经开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以2023年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教育文化事业部制定、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准。

2.经开区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经开区户籍)的学生以房产作为划片入学依据,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住宅并交房入住,未交付使用的房产、小产权房、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商铺、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工业用房、商业公寓等)不作为划片入学的房产依据。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界定将继续沿用以往政策。

3.父母均为经开区户籍,子女户籍与父母不在一起的,以学生父母户籍、住址为准;父母离异的,子女户籍与抚养权人不在一起的,以抚养权人户籍、住址为准;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据材料,随其他法定抚养权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4.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学生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所占房产比例大于等于总房产比例的51%的,可以此房产作为划片入学依据;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个所有人名字作为审核入学的依据。若学生及父母名下确无其他房产的,由区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5.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经开区确无自有住房,户籍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满5年以上(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并与其长期同住,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作为划片入学依据。仅有经开区户籍但无经开区房产或户籍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不满5年的不作为划片依据,由区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6.按照当前户籍政策无法办理居住证的(张店区、淄川区、周村区、博山区、临淄区)区外户籍人员,需提供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合法有效稳定居住佐证材料。

7.户籍为经开区户籍,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交房的业户,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需由开发商提前与教育部门进行对接,教育部门将根据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区教育部门将根据报名人数、学校招生规模科学分析各学校生源状况,当片区学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规模时,将按照房产进行调剂。

区内户籍学生按照以下顺序由先到后依次录取:①有自有住房,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者;②有自有住房,有政府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已交房者;③有共有住房者;④无自有住房,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房产报名者;⑤无自有住房,子女落户时间早者。

同类情况,按照以下先后顺序录取: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签发日期早者;②购房合同签发日期早者。

其他情况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9.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在符合入学条件的前提下,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根据户口房产情况及实际具备的条件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提供便利。

10.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11.按照有关规定,为保障健康,学生入学后将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学生要进行补种。

12.严禁义务教育阶段通过笔试、面试、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13.对提供假户籍、假房产材料或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等弄虚作假及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学生,取消正常划片入学资格,区内户籍学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区外户籍学生不予安排。学生入学后查出弄虚作假行为的,区外户籍学生须转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区内户籍学生按转学调剂处理。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对学生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审核一次,符合学校片区招生条件的方可享受片区入学的相关政策,若房产变更不在学校学区范围的,按转学调剂处理。

14.各线下审核点(平台提示的学校)只负责材料审核,不作为录取学校。

15.自2024年秋季招生起,区外户籍人员报名时,夫妻双方至少一方需同时满足在经开区有合法有效稳定住所、合法有效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截止到当年6月30日),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外户籍人员子女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16.经开区招生报名咨询电话:7020569,地址:张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学校学生科(海岱大道与西九路交汇处南300米路东)。  

各中小学招生电话及地址详见《经开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及地址一览表》(附件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2023年秋季入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各义务教育段学校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和人员分工,提升服务意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全局意识和政策意识,严格规范招生程序,严禁违规招生、违规分班等现象发生。教育文化事业部将进一步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附件1:《2023年中小学网上报名流程》

附件2:《经开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及地址一览表》



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

教育文化事业部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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