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31 新闻资讯 查看: 25
根据《2024年淄博市第六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淄博市第六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初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工作安排
(一)初试形式及范围
初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根据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情况,以下岗位增设笔试环节:护理A岗位、护理B岗位、康复医学科岗位。进入初试人员请扫描二维码自主查询(见附件)。
(二)初试内容
初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三)初试时间
11月3日(星期天)9:30-10:30。
(四)初试地点
张店区重庆路中学(盛湖路与重庆路小学东路交叉口东北140米)。
(五)考场安排
考号为现场资格审查编号,请提前到考点了解考场位置。
(六)其他要求
考生于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10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二、初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备好考试所需铅笔、书写用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需用品,在规定时间前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生核验身份信息后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不得携带资料、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各类通讯工具须关闭并上交管理人员集中保管。不得在试卷、答题纸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作其他特殊标记,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生不得故意扰乱考点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和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违反考试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终止考试程序、责令离开考点、不予考试评分、考试成绩为零分等处置。存在隐瞒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秩序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将视情节给予成绩无效、取消应聘资格、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四)请考生随时登录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淄博市第六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淄博市第六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规定执行。
三、公告网址及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公告网址:http://zbzfy.com/index.html
咨询电话:0533-2970850
监督电话:0533-2793602
附件:
淄博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