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中石化催化剂山东有限公司特分及铝溶胶装置产能提升项目开展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其开发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中石化催化剂山东有限公司特分及铝溶胶装置产能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体育场路1号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厂内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对中石化催化剂山东有限公司现有500t/a分子筛装置和1800t/a分子筛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拆除部分设备,对空气加热炉、闪蒸干燥器、焙烧炉等关键设备进行优化更新,新增部分成胶釜、晶化釜、带滤机等设备;增加两套铝溶胶反应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HB分子筛溶液800t(干基量400t)、新型择形分子筛溶液9200t(干基量4600t),铝溶胶溶液产能新增9000m3/a(11970t/a),全厂铝溶胶产能为36000m3/a(47880t/a)。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中石化催化剂山东有限公司特分及铝溶胶装置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8f6WTp87Ep7G3eRkf7x3ng 提取码: 0421,纸质版报告可至中石化催化剂山东有限公司查阅。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中石化催化剂山东有限公司厂区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自公告发布之日,公众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中石化催化剂山东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0533-6861391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31-81795815转8062 电子邮箱:hmn2103@126.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7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中石化催化剂山东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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