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求职招聘求职 房屋租售房屋租售 供求信息供求信息 二征婚交友征婚交友 生活信息生活信息 其它信息其它信息 淄博资讯淄博资讯 企业黄页淄博黄页 发布信息发布信息 联系小编联系小编
高青县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时间:2023-02-07 浏览:779 次   刷新 | ▲置顶
    高青县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年龄18-26岁(退伍士兵可适当放宽)。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健康。
    6、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退役士兵;
    3、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有相关车辆驾驶经验和车辆维修相关经验者。
    6、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者,能够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文档,有计算机、摄影、网络相关工作经验者。
    7、有长跑、短跑、篮球和烹饪等技术专长的人员。
    (三)不得报考情况
    1、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身体有明显纹身者。
    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二、薪酬待遇
    (一)薪资范畴
     试用期2个月,实习期发放试用工资1200元左右,试用期满后工资按照等级档次标准发放,扣除个人承担保险、住房公积金,实发月工资收入约4000--5000元,驾驶员额外补贴500元,担任班长(副班长)另有额外职位补贴280(200),合同期内基础工资逐年递增,每月、季度按照考核成绩发放相应奖励工资100-300,每季度根据统一量化考评标准,达到优秀(称职)的会发相应奖励360(240),按照本人每年晋级晋档情况增发基础工资金额。
    (二)福利待遇
    统一为入职队员缴纳社会六项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入职一年以上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统一发放被装,统一食宿,每年定期组织体检,入职期间表现优异,符合加入党(团)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加入党(团)组织,体能素质强、业务水平高,每年可优先推荐参加正(副)班长、队长助理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任命,增发岗位补贴。
    (三)管理模式
    入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主要从事灭火救援、重大消防安保活动勤务保卫等工作。在无特殊战备任务的情况下,实行每月轮休8天,实习期间每周休息1天,战备期间停止休息,战备结束后适当安排补休。
    三、报名流程
    招聘考核工作包含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
    报名地址:高青县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站(开泰大道与北环路交叉路口向南100米路西)
    值班室:0533-2827531   
    陈队长:13046084345
    张班长:18053328921
    四、报名材料
    有意向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医保卡、B2及以上驾驶证、劳动就业失业证明,个人简历,本人近期1寸、2寸免冠红底照片各3张,有专长的带专业技能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到消防站进行报名。
    五、特别提示
    1、此次招聘工作由消防站自行组织。未依托其他机构组织,此次招录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由于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的工作较为辛苦且具有一定危险性,报名前请慎重决定。
    5、此次公开招收数量有限,招满即停。
联系时,请说明在“淄博信息港”看到的,谢谢!
管理: ▲置顶
发布时间:2023-02-07 已有 779 次阅读
信息地址:高青  
信息分类:招聘
信息作者:游客
信息说明:信息由网友发布,删改请联系管理员!
信息标签: 高青招聘 | 
信息使用须知(必读)
①请认真阅读(服务协议),使用信息视为已知晓并同意该协议
②该信息由用户自行发布,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仅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不介入任何交易过程,不承担安全风险和法律责任,删改信息请联系管理员!
③强烈建议:拒绝预付费用、选择见面交易、核验证照资质、签订交易合同
④警方提示:警惕网络黑手,谨防网络诈骗
⑤信息举报 (信息有问题?请举报。小编微信/QQ: 257853)
[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登录后可评论!
(共有0 条评论【提示:恶意评论,恶意广告会被封号.】)
相关信息
没找到适合的?去发布一条
淄博信息港©2024 www.zbxxg.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