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的规定和报名情况,决定不增加初试。现将2024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4日(周四)-7月5日(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高青县人力资源市场(高青县城高苑东路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7月6日(周六)上午11:00前到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青县城高苑东路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表彰奖励科(A02房间)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交的视为弃权。
3、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可登陆原报名入口进行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其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①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未注明的,还需提交能体现具体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②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其他证明材料,并作出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并作出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为提高审查效率,以上所需材料请务必按上述顺序提前整理好。
4、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原则上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实因故本人不能前来的可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前来代替资格审查,责任由委托人自负。受委托人除须提交委托人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内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日期等内容)一份。
(3)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本人手写),于资格审查之前将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发至邮箱:gqxrsjsyk@zb.shandong.cn,也可送至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表彰奖励科(A02房间)。
(4)面试时间和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打印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考务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高青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3-6967130
附件:
1.2024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2.同意应聘证明(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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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发布时间:2024-06-27 已有 640 次阅读
信息作者: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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