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高青县2024年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运营评估承接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4-09-23 热度:321
根据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高青县民政局拟公开遴选机构承接2024年度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青县2024年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目标: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客观量化的原则,严格按照市级相关文件内的评估标准,评定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运营情况及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等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对我县一、二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长者食堂运营情况及满意度评估;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
(三)项目经费:按实际评估家数及人数核算
(四)服务期限:根据高青县民政局工作要求时限按期完成。
三、报名条件
(一)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二)机构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评估机构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的项目管理人员1名。
(四)评估机构需配备一支不少于3人的评估员团队开展本项目。
(五)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两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明细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同类项目经验(2022年以来承接的评估相关项目);
4.评估方案(包括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团队培训人员方案等内容);
5.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依法纳税声明;
6.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高青县民政局(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三)报名联系人:刘浩(0533-6981891)
七、评审方式
县民政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机构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一家项目承接机构。
                              高青县民政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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