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青年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市人社局近期对全市见习单位开展了2024年上半年岗位需求征集,本次征集岗位覆盖我市123家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2773人。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青年踊跃报名参加。
一、见习对象
1.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2.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
3.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
三、见习期间待遇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表现良好、符合单位要求的可期满留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四、见习申请方式
1.符合见习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如有见习意愿可直接联系见习单位或见习单位所在区县主管部门咨询报名,双方达成见习意向后,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开始就业见习。
2.符合见习条件人员也可扫描二维码进入“淄博市青年就业见习对接平台”获取见习岗位信息进行岗位选择。
附件:淄博市2024年上半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