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高青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执行局书记员1名,专职调解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执行局书记员报名要求:
1.年龄在32周岁以下(截止公告之日);
2.性别男;
3.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掌握汉字录入技能;
(二)专职调解员报名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上68周岁以下(截止公告之日);
2.性别男女不限;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会基本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
4.擅长调解工作、法律相关专业或有法律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有近亲属在辖区内从事律师、法律工作者职业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职位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2.报名地点:请于工作日到高青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03)报名。
3.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及学籍证明(彩印)、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无违法犯罪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及能力测试
书记员:书写能力测试、打字测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书记员及专职人民调解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及考察
考生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数及人员;体检由高青县人民法院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岗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的情形。
六、聘用及待遇
书记员待遇:对符合条件拟录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法院进行试用,经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高青县至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待遇高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统一配发工作服装。
专职调解员待遇:聘用后案件补贴按照本院现行人民调解员补贴标准执行。
七、联系电话:0533-6971107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