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人员。
1招聘岗位
驾驶岗位人员1名。
2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具备扎实的交通理论基础与驾驶水平,身体健康;医学相关专业人员优先。
2、驾驶岗位要求驾驶证为C证及以上,3年以上驾龄,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3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审核:应聘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医学相关专业的另携带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名地点:开发区卫生院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5410270
2、公布聘用结果。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录用。
4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原则上不得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淄川经济开发区卫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