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2】1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为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和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提高双杨镇就业率,解决就业难的问题。经双杨镇人民政府批准,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2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我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我市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在我市各级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以淄博市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划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划》中划分的乡村区域人员户籍信息为主要参考。
二、招聘对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品行端正,作道德,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份。包括《2023年双杨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签字)、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等。其他: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3.报名地点:双杨镇各村居。
4.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线下现场报名方式。
(二)民主评议
各村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备案
按照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镇办会同用人单位对提交会同用人单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报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公示
招聘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的村公示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聘用管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 工作程序和纪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工作人员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3-2565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