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淄博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委托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员工。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仲裁案件秘书2名,区县分会案件秘书2名(其中1名驻沂源分会)。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仲裁案件秘书
岗位职责:
1.负责仲裁案件办理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案件咨询、协助财产保全、辅助仲裁庭做好案件流程管理、案卷归档等工作。
2.结合仲裁案件办理实践进行仲裁业务研究;
3.使用及维护办案系统;
4.承担相应科室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备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或法学类硕士(包括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日常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达到每分钟80个字以上。
4.热爱仲裁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5.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沟通、学习、逻辑思维能力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
6.具有至少1年以上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法律机构工作经验。
7.以上要求,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区县分会案件秘书
岗位职责:
1.负责区县分会仲裁业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仲裁制度宣传推广、案件咨询、协助财产保全、辅助派出仲裁庭做好案件流程管理、案卷归档等工作。
2.结合仲裁案件办理实践进行仲裁业务研究;
3.使用及维护办案系统;
4.承担区县分会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备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或法学类硕士(包括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日常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达到每分钟80个字以上。
4.热爱仲裁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5.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沟通、学习、逻辑思维能力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
6.具有至少1年以上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法律机构工作经验。
7.以上要求,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档案评分+面试成绩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5月6日
报名方式:
1.电话、微信报名: 13853383602(微信同号)
2.网上报名:sdlzrcfzjt@163.com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二)资料提交
报名人员通过初步审核后,电话通知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6日进行纸质档案资料的提交,包括:报名表登记表(附件一)、二代身份证、户口簿、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等。
(三)考试形式
1.档案评分: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档案材料进行成绩评分,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成绩评分主要根据学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在校(学院级、学校级)等其他荣誉,满分为100分。
在应聘人员的档案评分过程中发现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面试成绩: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面试考官由淄博仲裁委员会、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5人组成。
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答题表现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可分别从仪容仪表、沟通能力、专业知识等几方面评分。
3.最终成绩为:档案评分(40%)+面试成绩(60%),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最终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模式: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试用期2个月。
2.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作午餐+五险一金。秘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原则,进行分类设岗、分级管理,按级定薪、按绩奖惩,享受法定假期。
3.工作地点: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详细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心环东路创业大厦18、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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