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沂源县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力度,经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公开向社会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主要从事消防车辆驾驶及操作等工作。
战斗员岗位:主要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
岗位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四)年龄18-30周岁、男性(驾驶员岗位:年龄18-35周岁,持有B2或A类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士兵、之前从事过消防工作者、具备车辆维修等相关技能者优先考虑;
(五)需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件原件齐全,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经学校开具证明视为符合条件);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招录);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合格(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8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均可。(报名人员应按照自己意愿合理选择招录单位按照招录信息采集表涉及内容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后,应招者本人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至报名单位留档。)
四、招录流程
1报名
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2资格审查
新城路消防救援站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是否具备报名资格。
3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统一到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4政治审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并对招录对象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政治情况进行核查了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资格:
(1)政治考核参照国家消防员招录标准,不符合要求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曾参加淄博市范围内政府专职消防员、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通知录用后无故放弃或因培训、工作期间有消极怠工、违规违纪行为自动离职和被单位辞退的;
(5)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5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考核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4折返跑、1000米、原地跳高等基础体能科目。
6心理测试和面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7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8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管理及待遇
1日常管理
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轮值班制,除重大活动安保战备外,试用期两个月(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后每周休息2天,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遇有国家重大节日、特殊执勤任务不能轮休的适时安排补休。
2工资待遇
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务津贴,工资逐年递增,绩效工资按不同档次档次根据工作表现每月评比发放。根据工作表现可提任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职务,享受相应职务津贴。
1、每年组织年底考核,依据考核成绩发放年终奖励工资。
2、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人身意外险。
3其他待遇
1、入职后免费提供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标准的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按季节特点免费发放制式服装和被装。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考试直接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3、根据《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规定: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从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社会人员中招录的,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按以上规定给予相应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现场报名时,请报名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对象要确保电话畅通,注意接收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录方无关。
(五)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在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政审等,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七、报名地址
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报名地址:沂源县新城路与祥源路交叉路口东500米
报名电话:0533-3230311 0533-7863325
八、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