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分子筛二车间焙烧系统完善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众参与 |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分子筛二车间焙烧系统完善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体育场路1号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分子筛二车间焙烧工序进行优化改造,优化催化剂齐鲁分公司分子筛产能分配,实现二交二焙分子筛的产能提升;完善分二车间与特材车间联合生产择形分子筛流程,填平补齐部分关键设备,解决现有择形分子筛联合生产过程中活化、磨细能力不足的问题。优化分二车间分子筛成品干燥流程,新增空气加热炉作为NaX、HMY等成品分子筛闪蒸干燥的热量来源,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分二车间NaX、HMY等成品干燥能耗,降低生产成本。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0533-6861391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工
联系电话:0531-81795815转8026 电子邮箱:hp2ok@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