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第十条规定“森林防火重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建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不少于25人;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组织建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不少于50人;面积1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的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组织建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不少于50人”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75人。
三、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收年龄为18至40周岁的男性,(即出生时间为1983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以及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四)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和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
(五)具有大专(或同等)以上学历;
(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七)志愿服务森林防火建设事业,遵守森林防灭火队伍各项规章制度;
(八)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忠于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历史清白;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6.个人患有残疾、心脏病、高血压等有不适宜从事森林防灭火工作特殊体质的;
7.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为: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下载并填写《2023年沂源县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应聘报名表》《应聘2023年沂源县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诚信承诺书》,然后将《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邮件至报名邮箱:yyxjcrlzyyxgs@163.com,其他报名材料如下:
1、2023年沂源县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应聘报名表;
2、毕业证、学历证及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荣誉证书复印件2份;
4、户口本(索引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份;
5、退伍证复印件(如无,可不提供)2份;
6、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如无,可不提供)2份;
7、个人近7日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8、近期个人免冠红、蓝底2寸照片各4张;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现场确认
报名人员本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将《2023年沂源县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应聘报名表》《应聘2023年沂源县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诚信承诺书》及其他材料原件报送至现场确认地点,接受现场审查。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23号沂源县聚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3楼人力资源部,电话:0533-3229918。
3.现场确认结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在现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为达标测试,测评项目为1000米(必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一项),单项详见附件3;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声明:报名人员如存在高血压、心脏病等特殊体质情形,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提前如实告知;如不如实告知,在参加体能测试工程中出现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的情形,测试方已经尽到了善意提醒注意义务,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四)面试
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法。非结构化面试由专业评委组成评委小组,应聘人员接受现场答辩,接受评委提问,评委组组长具有一票否决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同一个职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单根据面试时间现场领取。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2.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
3.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则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岗位。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能测评、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沂源县聚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进行3个月岗前培训,期间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五、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试用期内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计发,并缴纳社保、医保和公积金;正式录用后,薪酬待遇为每月3500元(其中绩效工资为1000元),同时缴纳社保、医保和公积金。
沂源县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工资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按相关规定执行,防火期内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战备执勤,防火期内集中值班备勤就餐补助。工作表现突出的申请予记功嘉奖,择优列入党员发展对象培养。
六、特别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三)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解释等。
(四)对此次参加沂源县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招聘的考生,将纳入“沂源县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后备人员库”,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适用简化程序聘用,即一年内若沂源县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岗位出现空缺,择优录取。
(五)本招聘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沂源县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应聘报名表》
2.《2023年沂源县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诚信承诺书》
3.《2023年沂源县专职森林防灭火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