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0     262 首页 / 淄博招聘

2024年寨里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时间:2024-05-11     查看:262 次    刷新  置顶
根据淄川区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现新开发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共服务类综合岗55名(其中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优先录用),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工作内容及要求
1、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共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55名。
2、工作内容及要求
由各用人单位、村社区统筹安排各公益岗人员,严格执行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要求,协助完成镇、村相关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地点
寨里镇辖区内。
三、招聘对象
(一)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我市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二)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农村残疾人,是指我市各级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四)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
(五)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股东、董事、监事、理事及高层管理人员等;单位在职参保;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已享受过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法定代表人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5 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岗位所在村报名。
(三)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②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③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④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⑤《报名表》、《报名承诺书》、《备案表》各两份。
注:备案表仅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需提供。
(五)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初审结果。
(六)民主评议:在资格审查基础上的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村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民主评议结果以以报告的形式报镇人社所。
(七)人选确定:各村社区上报公益岗报名人数大于开发任务数时,根据上报所有人员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员、身体健康、年龄等条件优先录用。
(八)初审公示:对确定人员在各村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果以报告的形式报镇人社所。
(九)审核备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能胜任工作,如发现隐瞒相关情况,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四)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如有变动,按上级要求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投诉电话:             0533-5610537
 附件:
1. 2024年淄川区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2024年淄川区城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
3.2024年淄川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备案表            
                             寨里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寨里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024年寨里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024年寨里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5-11 11:40:08
  • 信息分类:招聘
  • 信息地区:淄川  寨里镇 | 
  • 信息说明:此条信息由网友自助发布,与淄博信息港立场无关! 删信息请联系管理员
>[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登录后可评论!
共有0 条评论【提示:恶意评论,恶意广告会被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