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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沂源县融媒体中心关于招聘特约记者、特邀主持人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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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沂源县融媒体中心关于招聘特约记者、特邀主持人的通知
      为积极推进沂源县融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拓展对内对外宣传渠道,充分展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和各行业、各领域的新气象新作为,切实增强新闻宣传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沂源县融媒体中心拟在全县范围内招聘特约记者、特邀主持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图片
      一、招聘名额
      特约记者30名、特邀主持人5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能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报道新闻事件;
      2.热爱新闻事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新闻敏感性;
      3.身体健康,工作单位在沂源县;
      4.关注社会生活,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善于发现发掘身边不同寻常的事,具有推广及宣传新鲜事物的意识;
      5.能熟练运用摄像机、照相机及航拍优先聘用。
      三、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聘用后,县融媒体中心颁发聘书和特约记者证、特约主持人证,持特约记者证或特邀主持人证可在当地进行新闻采访,县域外采访由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
      (2)参加本县和融媒体中心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和异地采访活动。
      (3)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将每年对好新闻和优秀特约记者、特邀主持人进行表扬奖励。
      (4)特约记者采写的稿件、拍摄的照片或视频,优先在县融媒体中心所属的全媒体矩阵上刊发,并根据质量推荐给央级和省、市新闻媒体。
      (5)享有参评作品的署名权,经推荐在国家、省、市组织的新闻作品评优获奖中根据对作品的贡献按顺序署名。
      2.责任
      (1)积极向县融媒体中心所属的宣传平台投稿(视频、图片)或提供新闻线索。
      (2)积极参与县融媒体中心各类节目的制作、录音和主持等工作。
      (3)积极参与县融媒体中心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4)协助做好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媒体平台的推广。
      (5)所有涉及县领导会议、活动或工作秘密的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发布或传播。所有稿件要先审核后发布,新闻作品版权归属县融媒体中心和个人共同所有。
      四、有关要求
      1.特约记者和特邀主持人实行一年一聘用,特约记者证和特邀主持人证实行一年一审核。
      2.严格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不得借采访之便从事有偿新闻、收取财物、提供方便等谋取私利行为,对违反新闻宣传规定,不遵守新闻宣传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经县融媒体中心研究后,取消特约记者(主持人)资格,并收回特约记者(主持人)证。
      3.特约记者(主持人)由县融媒体中心总编室统一管理,中心宣传科室负责特约记者(主持人)的推荐、日常联系、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并每月统计好特约记者的新闻作品的发布数量、点击量及特邀主持人的播音主持次数、时长等工作量,一月一报总编室。
      4.施行退出制,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记者(主持人),县融媒体中心将收回特约记者(主持人)证,下一年度不再聘用。
      五、招聘方式
      1.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
      ①组织推荐:全县各镇(街道)、部门单位直接推荐,沂源县融媒体中心择优聘任。
      ②个人自荐:向社会公开招募,接受个人报名,经沂源县融媒体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聘任。
      2.填写《沂源县融媒体中心全媒体特约记者特邀主持人报名表》提交邮箱:14745077@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特邀记者、特邀主持人应聘”,便于甄选。
      3.审核通过后,相关信息将通过电话、微信、QQ等形式告知,请保持关注。
      4.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电话:13053301508  18364381882
      2024年4月18日
      附件:沂源县融媒体中心
      特约记者、特邀主持人申请表
      沂源县融媒体中心特约记者特邀主持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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