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社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提三争”工作要求,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举办首届淄博市职业技能大赛“博山菜师傅”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技展风采,能创未来
二、组织机构
竞赛由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办,淄博市技师学院协办。为加强赛事组织管理,成立首届淄博市职业技能大赛“博山菜师傅”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
三、竞赛相关工作安排
(一)竞赛形式
1.区县选拔推荐。各区县充分挖掘地方传统饮食文化特色,组织开展本区县的宣传发动、选拔推荐等工作。各区县人社局通过选拔或择优推荐,报送3名参赛选手参加市级决赛。由选手所在单位组队参赛的,各参赛队每个竞赛项目限报2名选手,参赛单位须为淄博市域内相关单位。技能人才相对集中的院校单独推荐选手,名额可适当增加。
2.市级决赛。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统一命题,拟定于十月下旬在淄博市技师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
博山菜制作(中式烹调师)。
(三)竞赛报名条件
参赛选手应为16周岁以上(2007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无投诉和违规记录,身体健康,在淄博市内合法经营的餐饮企业从事烹饪职业的在岗员工、相关院校从事烹饪专业的教师职工、在校学生及相关从业人员(职工选手需为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上的相应职业从业人员)。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淄博市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四、技术工作
首届淄博市职业技能大赛“博山菜师傅”职业技能竞赛参照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文件。
竞赛设立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竞赛项目的选拔、推荐、参赛等工作,并接受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指导。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筹指导赛事技术工作。竞赛承办单位聘请相关专家担任裁判长及裁判员,裁判长负责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负责比赛评判等工作。同时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负责竞赛项目设备设施和工具材料等技术保障工作。
竞赛有关信息将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rss.zibo.gov.cn)“技能大赛”专栏公布。
五、奖励措施
(一)个人奖项
1.奖项和奖金。对获得决赛前3名的选手颁发金、银、铜牌,并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资金奖励,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实际参加决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奖牌。
2.选拔为“淄博市技术能手”。对获得金、银、铜牌的参赛选手,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可按程序选拔为“淄博市技术能手”。已选拔的,不再重复选拔。
3.职业技能等级晋升。获得决赛前6名的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中式烹调师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决赛其他获奖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决赛前6名的学生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二)团体奖励
向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承办、协办及支持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其他奖励
为获得优胜奖以上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颁发获奖选手指导教师(教练)证书,每个选手指导教师(教练)限一人。为各项目裁判长、裁判员颁发执裁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相关人员积极参与竞赛活动,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二)各区县、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竞赛宣传工作,充分弘扬展示淄博传统饮食文化,增强餐饮从业人员的职业自豪感,助力我市餐饮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各参赛选手要认真备赛,执行竞赛规程,刻苦钻研业务,切实提升职业技能。
请各区县人社局组织选手填报首届淄博市职业技能大赛“博山菜师傅”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信息表(附件3)及信息汇总表(附件4),同时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将信息表、汇总表及联系人信息于10月1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单位: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技能技术指导科
联系电话:3181372
协同邮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技能技术指导科
公务邮箱:zbjszdk@zb.shandong.cn
附件1:首届淄博市职业技能大赛“博山菜师傅”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略)
附件2-4:关于举办首届淄博市职业技能大赛“博山菜师傅”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附件2-4.docx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