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23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人才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本次考察、体检的岗位为2023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人才岗位。相关岗位按1:2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岗位代码1090101、1090201、1090301的考察工作由各镇(街道)与沂源经济开发区共同负责组织;岗位代码1090401的考察工作由沂源县统计局负责组织。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9月13日(周三)早上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400元左右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招聘办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4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
1、2023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人才考察体检范围(1:2)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