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2023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招聘公告》相关规定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考察、体检的岗位为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相关岗位按1:2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为附件1中“是否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
在职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三、体检
体检由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有关要求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周一)上午6:3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表(附件2)和体检费450元现金(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高青县青城路65号)门口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请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并执行,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2.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6.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须对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的,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2023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察、体检范围(1:2)人员名单.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表.doc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