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淄博高新区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
初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因资格审查未通过及弃权造成的空缺,可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按要求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及所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三、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首批资格审查
首批资格审查人员必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7月14日 8:30-11:30
地址:高科技创业园D座一楼会议室(张店区政通路135号)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资格审查未通过及弃权造成的空缺,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时间:2023年7月17日 9:00-11:00
地址:高科技创业园D座一楼会议室(张店区政通路135号)
四、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随时登录淄博高新区人才数字大脑网站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要及时告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淄博高新区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及所需提交材料
附件2: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