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23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四好农村路”)资金管理的通知》(鲁交公路)〔2023〕19号)文件和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有四好农村路的村居开发2023年“四好农村路”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89名。现将开发“四好农村路”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
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共服务类综合岗。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由各用人单位、村统筹安排各公益岗人员,严格执行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要求,协助完成镇、村做好农村公路日常管养、巡查等工作需要相关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地点
寨里镇有四好农村路的村居辖区内。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我市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二)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农村残疾人,是指我市各级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四)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
(五)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报名前注意事项: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是企业股东、董事、监事、理事及高层管理人员等;在单位在职参保;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的;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薪酬待遇
"四好农村路"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工资标准执行岗位所在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四好农村路"类乡村公益性岗聘用期限为四个月,并按规定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9日-8 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有四好农村路的村居报名。
(三)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2023年淄川区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1)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2023年淄川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附件2);《2023年淄川区城乡村公益性岗位备案表》(附件3);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二份。注:备案表仅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需提供。
(五)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初审结果。
(六)民主评议:在资格审查基础上的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村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民主评议结果以以报告的形式报镇人社所。
(七)初审公示:对确定人员在各村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果以报告的形式报镇人社所。
(八)审核备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应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能胜任工作,如发现隐瞒相关情况,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 2023年淄川区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2023年淄川区城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
3.2023年淄川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备案表
寨里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